被偷换内涵的“中华民国”,何以成为“台独”势力烫手的山芋
继续举着“中华民国”这面旗号,就绕不开它属于中国近代史的事实;一旦抛开它,又很难回应岛内社会长期形成的身份认知、制度习惯和生活经验。 昨天又收到“特别”的网民留言,说来说去还是在狡辩“中华民国”在台湾仍是“国号”,进而想说明台湾已经是一个“国”。所用“证据”依然是美日这些外部势力虚幻的“支持”。试图引外部势力分裂自己的国家,这样的行为与卖国贼无异。 是非黑白,一目了然,本无需回应,但又有正义的留言称,一些网络平台上这种声音甚嚣尘上,呼吁大家站出来斗争。既然要斗争,就要正面回应,就要让更多的人看清是非,拿起真理和真相的武器。下面就来谈谈“中华民国”这四个字到了台湾怎么变成了烫手的山芋。 “中华民国”四个字,正在成为岛内“台独”势力绕不开的一道坎。 一些人想把它改造成“台湾国家”的符号,可是历史来路、国际法理和现实后果,样样都行不通。 一、“中华民国”从哪里来 1912年辛亥革命后到1949年间,“中华民国”成为近代中国使用过的国号。北洋当局、国民政府先后执掌全国政权,抗日战争、内战等重大历史进程,都发生在这一时期。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在中国主权不变的前提下,中国的政府代表权完成历史更替,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为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国民党政权退踞台湾,台湾地区继续沿用“中华民国”名称和部分既有制度。两岸长期对立由中国内战遗留而来,台湾属于中国的历史和法理事实没有改变。 国号可以更迭,同一个中国的主权与历史根脉从未断裂。唐宋元明清、近代以“中华民国”为国号的时期、1949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构成的是一条连续的中国历史。 《开罗宣言》明确,日本窃取的台湾应归还中国;《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条件必将实施。1945年,中国恢复行使对台湾的主权。1949年后中国政府代表权发生更替,不会把台湾从中国领土中切出去。 二、“中华民国仍在”混淆了三件事 有人留言说,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只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席位,“中华民国”不会因此消失。 这句话把三件事混在了一起:台湾地区存在一套实际运行的治理机构;“中华民国”作为“历史国号”仍在当地沿用;这套机构能否代表全中国,能否据此取得脱离中国的国家主权。 1971年,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将蒋介石代表逐出其1949年后非法占据的席位。 决议没有让一个历史名称凭空消失,也不需要处理名称是否还被地方沿用。它处理的是中国由谁代表。结论很清楚:中国在联合国只有一个合法代表。联合国体系内没有给“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留下位置。 台湾地区的现行治理架构可以继续运转,“中华民国”名称可以继续被使用。这些现实都推不出“台湾已经独立”,更推不出它拥有独立于中国之外的国家主权。把历史名称、地区治理和国家主权揉成一团,正是分裂叙事最常用的障眼法。 三、2758号决议处理的是中国代表权 有的人抓住决议文本没有出现“台湾”二字,硬说它只是一份“换座位文件”。这种说法把中国代表权同中国领土完整强行拆开,历史和法理都不支持。 中国是联合国创始会员国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1945年联合国成立时,中国使用“中华民国”国号;1949年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代旧政府,代表同一个中国行使主权和国际权利。中国的主权和领土疆域没有因政府更替而改变。 第2758号决议处理的是包括台湾在内全中国的代表权。它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中国,排除了蒋介石代表继续以“中国代表”身份占据联合国席位的可能。试图把台湾塞进一个所谓“地位未定”的空档,既违背中国历史,也违背国际社会“一个中国”原则。 四、美方的文字腾挪,无法成为支持“台独”的凭据 还有人说,美国没有明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台湾拥有主权,因而台湾地位“未定”。美国确实长期保留模糊表述。这是美国服务自身战略利益的政策安排,不能成为“台湾已经独立”的法理凭证。 1979年中美建交公报明确,美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美国同时表述,其“认知到”中方关于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立场。美国至今没有同台湾地区建立外交关系,也没有承认“台湾独立”。美国官方长期表示“不支持台湾独立”。 台湾问题纯属中国内政,中国必将统一,这是任何外部势力以任何方式都无法撼动的历史事实。美国在措辞上保留空间,不等于它能制造一个“台湾主权国家”,更不等于它有权推翻中国的历史和国际法理事实。把美方的模糊政策拿来当作“台独”依据,只能说明这套叙事自身站不住脚。 五、烫手的山芋 民进党早年公开主张建立“台湾共和国”。1991年,其党纲写入“建立主权独立自主的台湾共和国、制定新宪法”。这份党纲至今未被废除。 公开改国号、推动所谓“制宪建国”,缺乏岛内稳固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