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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公告


山东省2027年度选拔录用选调生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我省干部队伍来源结构,储备各级党政机关后备力量和工作骨干,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经研究,开展2027年度选拔录用选调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面向2027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分2批开展选调工作,共计划选调1562名。 第一批,面向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武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21所高校毕业生实施定向选调。 第二批,面向部分高校及相关专业(见附件)毕业生实施定向选调;面向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实施常规选调。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政治素质好,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具备较好的组织协调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三)截至2026年10月31日,年满18周岁,其中,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年龄相应放宽1岁。 本科生、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博士研究生应在2027年底前取得)。 (四)定向选调范围的高校毕业生要求在校期间综合表现比较突出,中共党员、主要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综合性荣誉称号的优先选调。 常规选调范围的高校毕业生须是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录用报到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可以报考。 担任学生干部时间:须连续半年以上,或报考时已担任学生干部且录用报到前能达到半年以上。 (五)具备选调单位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独立学院不列入定向选调范围。 (七)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9、已被国家和地方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10、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以及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11、现役军人;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十)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所在的同一招录机关或用人单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有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违反报考规则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报名和考试 (一)第一批选调 1、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信息(10月9日9:00—10月15日16:00)。符合条件且具有报考意愿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查看职位计划、提交报考信息、选择报考职位,点击“报名确认”后,等待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考试,报考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在资格审核前多次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2)查询资格审核结果(10月9日11:00—10月15日18:00)。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审核或未通过审核的,在10月15日16:00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 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山东省2027年度选调生推荐报名表》(以下简称《推荐报名表》),经本人签字确认,交所在院系党组织及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查盖章,笔试时交考场工作人员。凡未经组织推荐,或虽经组织推荐但与报考要求不符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职位报名人数形成竞争方可开考。选调计划职位被取消的相关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2、考试 (1)笔试。10月25日9:00—11:30,地点设在21所高校校内或高校所在城市。报考人员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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