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罪还想保留竞选资格?菲检方死磕萨拉:绝不放虎归山
菲律宾马尼拉10月16日——众议院检察小组驳回了一项妥协建议,该建议旨在参议院弹劾审判中判处副总统萨拉·杜特尔特有罪,同时又允许她竞选公职,该小组称这种想法违宪。 众议院私人检察官兼法律发言人小本杰明·“杰伊”·托洛萨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宪法严格规定了定罪的后果。 “这毫无根据,也与宪法的规定不符。宪法规定,如果一名可弹劾的官员被判有罪……那么她应该受到免职和永久取消资格的处罚,”托洛萨强调说。 根据 1987 年宪法第十一条款第 3(7) 节,弹劾案件的判决包括免职和取消担任菲律宾共和国任何荣誉、信托或有酬职务的资格。 鉴于公众普遍预期杜特尔特可能在 2028 年竞选总统,这个问题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尽管参议院弹劾法庭尚未作出裁决。 托洛萨进一步澄清说,将检方的案件简化为仅关注第二条,并不会改变小组寻求的宪法处罚。 托洛萨解释说:“你只需要确保其中一项罪名成立,我们就能根据宪法对其进行处罚。无论还剩下多少项罪名,处罚都是一样的。” 检方最近撤回了第一、三、四条指控,选择将全部案件押注于第二条指控,该指控的核心是涉嫌不明来源的财富、不准确的资产、负债和净值 (SALN) 披露以及归咎于副总统的商业利益。 托洛萨指出,撤销其他指控是一种程序策略,而不是对罪行的评估,并重申最终判决完全由参议员法官做出。 他说:“对我们来说,最重要的是,归根结底,我们想要回答的问题是副总统是否仍然适合继续留任。” 杜特尔特的辩护团队一直否认所有不当行为的指控,并将在审判恢复后提交证据反驳第二条的指控。 最终的定罪及其法律后果将由参议院(作为弹劾法庭)在双方陈述完毕后做出决定。 菲律宾弹劾审判体系中,参议院作为弹劾法庭拥有独立裁决权,众议院检察小组仅负责提起弹劾指控与举证,无权预先设定判决结果或调整弹劾定罪对应的法定惩罚。 菲律宾 1987 年宪法明确区分弹劾审理的权责边界,众议院负责起诉,参议院承担审判职能,检方不能通过协商修改宪法规定的处罚条款。 萨拉・杜特尔特的辩护团队持续主张,资产申报相关指控证据不足,不存在违法情形。 一旦参议院作出无罪判决,萨拉・杜特尔特将保留完整公职资格,可正常参与后续选举活动,不受本次弹劾程序影响。 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