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2:159,美国通过涉俄法案,100%关税对准中国,中方反制已上膛
100%关税暗指中国,金砖11国出手了。 2026年9月16日晚,美国众议院通过了一部制裁法案,法案名称叫《2026年林赛·O·格雷厄姆制裁俄罗斯和伊朗法》,核心授权只有一句话:总统可对俄罗斯石油和天然气的五大买家加征最高100%关税。 法案文本没写中国和印度,但国会辩论和多家美媒的解读都把这两国列为头号目标。 一个已故参议员留下的法案,在参议院先以86票对11票通过,再到众议院过关,前后不过一个月。 数字背后有一个细节值得琢磨,格雷厄姆最初的版本,关税上限是500%,到了参议院修订版,砍到100%。两个数字之间差了400个百分点。 同时法案还塞进了一条豁免条款:进口俄能源占比低于总进口量15%、并承诺逐步减少采购的国家,可以免于制裁,总统还能“以国家安全利益为由”随时按下暂停键。 一部制裁法案,税率打了对折再打对折,还配了随时关掉的开关,这到底是制裁工具,还是谈判道具? 从500%到100%:一部法案的“威慑表演” 特朗普的谈判风格有个固定套路:先制造危机,再拿危机的解除做交易。 格雷厄姆法案正好给了他一张不需要成本就能打出的牌,他不需要真的征收100%关税,只需要在会晤前让法案“悬在那里”,就可以拿“不签署”或“签署后不行使”作为筹码。 这个逻辑在2026年5月的中美会晤中已经有过一次演练,特朗普5月13日至15日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会晤议程以贸易为主。 最终成果是双方承诺将关税维持在当前水平,中方可能采购美国大豆、牛肉等农产品。 更早的2025年10月,中美在吉隆坡达成联合安排,将部分关税和非关税措施暂停实施至2026年11月10日,包括美方24%对等关税和中方相关反制措施。 也就是说,在格雷厄姆法案9月通过之前,中美之间已经存在一个关税“停火期”,法案选择在这个节点通过,时间上的巧合值得留意。 更值得注意的是法案通过的背景,2026年2月,美国最高法院裁定特朗普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实施的大规模关税违宪。 白宫被迫转向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和1930年《关税法》第338条等替代工具,7月已对包括中日韩印和欧盟在内的60个经济体加征10%至12.5%关税。 格雷厄姆法案本质上是在行政关税工具被法院限制之后,国会给总统补上的一条新通道。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林剑在7月15日的表态很直接: 中方反对没有国际法依据、未经安理会授权的单边制裁,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维护企业和公民正当权益。 印度做了半年实验,结论已经写好了 这种事不是没有先例,美国上一次用关税威胁“购买俄油的国家”,对象是印度,过程很完整:加税、印度象征性调整、美国取消加税、印度恢复甚至扩大进口。 这个周期走了不到半年,到了2026年,俄罗斯原油占印度总进口量的38%到40%,日均进口约157万至198万桶。 印度对进口能源的依赖度超过88%,伊朗石油因制裁无法采购,俄罗斯和西亚是主要替代来源,印度官方对此的表述是:能源进口策略是“主权决定”,不受美国制裁政策左右。 美国财政部甚至在4月出现了政策反复,财政部长贝森特4月15日公开表示“不会续签俄罗斯石油的通用许可”,两天后财政部 quietly 发布了第二个月度豁免。 而原因是美以对伊朗的军事行动导致霍尔木兹海峡通行受阻,全球能源市场供应紧张,美国国内汽油价格飙升,中期选举前选民对通胀问题高度敏感。 这段经历说明一个简单事实:当制裁的执行成本大到需要认真对待时,美国自己会先退缩。 印度已经用半年时间完成了对“美国制裁威胁可信度”的压力测试,格雷厄姆法案在印度案例之后推出,它的威慑力在通过之前就已经被稀释了。 中国手里的牌,5月已经翻了一张 而且就在2026年5月2日,中国商务部发布2026年第21号公告,首次依据《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发布阻断禁令。 其中针对美国以涉伊朗石油交易为由将恒力石化等五家中国炼化企业列入SDN清单的制裁措施,规定“不得承认、不得执行、不得遵守”。 这部《阻断办法》2021年1月颁布,沉睡了四年多,从“立法储备”到“实战激活”,用了四年,激活的时机选在美国参议院7月通过格雷厄姆法案之前,这个顺序不是巧合。 阻断禁令的逻辑和“对等加征关税”完全不同,美国的长臂管辖之所以有效,靠的是全球企业和金融机构“自愿遵守”。 当中国用国内法宣告“在中国境内遵守美国制裁违法”时,美国制裁的执行链条就在中国司法辖区内被切断了。 被制裁的中国企业可以在国内法院起诉索赔,国内银行和国企可以正常交易,不再被迫在美国制裁和中国市场之间二选一。 这个工具不是孤立的,2026年3月国务院公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4月公布《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建立“恶意实体清单”制度,明确中国公民和组织可就相关侵害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一个从部门规章到行政法规再到法律的反制裁体系,在过去半年里完成了从纸面